近年來,隨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火熱,“海外挖礦”“低投入高回報”等詞匯頻頻出現(xiàn)在各類投資廣告中,吸引了不少渴望“躺賺”的普通人,在這些華麗宣傳的背后,隱藏的往往是精心設計的騙局,國內(nèi)一起典型的“比特幣海外挖礦”詐騙案終審宣判,主犯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,這起案件不僅揭示了此類騙局的操作手法,更給廣大投資者敲響了警鐘。
“穩(wěn)賺不賠”的誘惑:虛構(gòu)海外挖礦項目,編織財富神話
2020年起,犯罪嫌疑人李某、張某等人成立了一家所謂的“區(qū)塊鏈科技公司”,對外宣稱公司在馬來西亞、俄羅斯等國家擁有大型比特幣挖礦基地,掌握先進的“云挖礦”技術(shù),他們通過社交媒體、短視頻平臺及線下宣講會等方式,發(fā)布“在家就能挖比特幣”“日收益率1%-3%,年化收益超100%”等虛假宣傳,吸引投資者購買其“云算力合約”。
為獲取信任,李某等人還偽造了海外礦場照片、電力合同、挖礦收益截圖等資料,并安排“客服”在投資者群里實時發(fā)送“挖礦收益”到賬信息,甚至讓早期投資者提取少量本金和“收益”作為“誘餌”,該公司根本不存在海外礦場,所謂“云挖礦”只是借新投資者的錢支付老投資者的“利息”,是典型的“龐氏騙局”。
短短一年間,全國超過2000人落入陷阱,涉案金額高達1.2億元,許多受害者投入了畢生積蓄,甚至借錢投資,最終血本無歸。
騙局崩塌與法律嚴懲:虛構(gòu)模式難逃法網(wǎng)
隨著加入的投資者越來越多,“資金池”入不敷出,李某等人開始拖延提現(xiàn),并編造“礦場遭遇政策調(diào)整”“系統(tǒng)升級”等理由搪塞,部分受害者察覺不對后報警,警方迅速介入調(diào)查,最終查明了該詐騙團伙的犯罪事實,李某、張某等主要嫌疑人被抓獲歸案。
法院審理認為,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(gòu)事實、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詐騙罪,綜合考慮犯罪情節(jié)、退贓情況及社會危害性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處罰金50萬元;判處張某有期徒刑

警示:“高收益”背后必藏高風險,虛擬貨幣投資需擦亮眼
這起“比特幣海外挖礦”騙局的判刑,再次印證了一個道理:任何宣稱“低風險、高收益”的投資項目,都可能是陷阱,近年來,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劇烈,全球各國對虛擬貨幣的監(jiān)管也日趨嚴格,所謂“海外挖礦”往往存在多重風險:
一是虛假礦場風險:騙子利用普通投資者對海外礦場實地考察難的特點,偽造礦場信息,騙取投資款;
二是政策風險:我國已明確禁止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,任何境內(nèi)主體參與或組織“海外挖礦”均涉嫌違規(guī);
是技術(shù)風險:所謂“云挖礦”平臺可能存在技術(shù)漏洞,或直接是“黑客”盜取資金的工具。
警方提醒,投資者應樹立理性投資觀念,對“躺賺”“暴富”等誘惑保持高度警惕,選擇合法合規(guī)的投資渠道,在涉及虛擬貨幣投資時,要仔細核實項目背景,警惕跨境資金流動風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騙,立即保存證據(jù)并向公安機關(guān)報案。
虛擬貨幣的“造富神話”背后,既有市場波動的風險,更有違法犯罪分子的陷阱,唯有擦亮雙眼,遠離“高收益”誘惑,才能守護好自己的“錢袋子”,法律對各類金融詐騙行為始終保持“零容忍”,任何試圖通過騙局斂財?shù)娜?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。